李近维,男,汉族,1944年11月生,广东东莞人,1958年9月参加工作,196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大专(惠州教育学院函授政治经济学专业)。1963年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1965年宝安县“四清”工作队队员,学毛著工作队副队长;1967年东莞县文革办公室、县生产组干事、望牛墩公社政工组副组长、县办事组保密员、办事组秘书办副主任、主任;1974年东莞县委常委,县委办、县革委办主任;1975年东莞县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纪委书记(其间:1980年09月—1981年01月在国家农业部农业干部培训班学习);1984年东莞(县级市)市委书记(其间:1984年09月—1987年07月在惠州教育学院函授政治经济学专业大专班学习);1987年惠阳地委副书记、东莞市委书记(其间:1987年09月—1988年01月在中央党校干部进修班学习);1988年惠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同年6月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1994年东莞(地级市)市委书记、市长;1997年东莞市委书记;1999年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1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12月5日21时36分在广州逝世,享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