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地(?—1683)初名刘格,汉军镶蓝旗人,清朝官吏。初以通晓国书,在户部学习。顺治九年,授宗人府主事,累迁户部督捕理事官。
康熙元年,擢顺天府尹。二年,授四川巡抚。疏言:“四川自张献忠乱后,地旷人稀,请招民承垦。文武吏招民百户、垦田十顷以上,予迁转。”下部议行。累加工部尚书衔。十年,武生刘琯等讦德地主武乡试得贿鬻武举,遣副都御史阿范等按治,德地坐斩,命免死夺官。德地叩阍称枉,下部覆议,以事无据,复官。十三年,复授四川巡抚。时亨犯广元,德地与周有德督兵御之。十四年,王辅臣叛,命协守西安,寻又命出驻延安。广元之役,有德劾德地弃城走,夺官。二十二年,卒。
后记
工部尚书张德地, 明户部尚书张守直的曾孙,户部员外郎张一经之子。幼龄入汉军旗,隶属镶蓝旗。少年时就通晓国书,在户部学习。顺治九年 (1652年) 授宗人府主事,升启心郎;十五年,升太常少卿;十七年,升太常卿;十八年,升户部督捕理事官。康熙元年(1662年)升顺天府尹;二年,升四川巡抚。五年,向朝廷上疏,言:夔州为水陆通衢,请于云阳、巫山等处各设水站从之;七年,上疏,言:四川自张献忠乱后,民少地荒,请不拘省分,凡无恒产佣工游食之人,经地方官查报,即酌情给予盘费,慰勉安置。八年,以捐赈修城业绩显著,加工部侍郎衔;九年五月,以捐资四川游民674户给予安置,加工部尚书衔。十三年二月,复授四川巡抚,后被免去官职。张德地前后为官20几年,为地方利弊上奏直言,被免官后常以壮志未酬为憾,不几年,忧郁成疾,卒于故里,远近乡人无不为之悼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