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林,男,汉族,1931年1月生,辽宁沈阳人。1952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5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工学院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49年8月进入东北工学院采矿系选矿专业学习,1952年8月大学毕业分配至鞍山钢铁公司工作,历任鞍山钢铁公司基建经理室采矿处技术员、俄文学校学员、采矿处技术员、经理室秘书、工程师、烧结总厂新烧结车间主任、烧结总厂技术科长、生产科长、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代厂长等职务。1968年6月支持三线建设调到水城钢铁厂工作,历任水城钢铁厂驻鞍钢筹备组负责人、水城钢铁厂生产组长、革委会副主任、副厂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厂长,在水钢工作期间曾借调到冶金部参与全国冶金“六五”计划工作。1983年3月起任贵州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85年5月任贵州省副省长、党组成员。1993年1月-1996年2月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3年7月-1994年1月任代主任)。1997年9月退休。是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六届、七届委员会委员,第六次、七次党代会代表,贵州省第七届、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5月9日17时在贵阳逝世,享年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