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众前,原名刘锡鸿,男,汉族,1921年5月生,山东莱芜鲁西村人。193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10月参加莱芜县第十区抗日总动委员会,不久任莱芜青救团县团部秘书,1939年3月中共泰山地委青年部宣传科科长,1940年3月到中共山东分局党校学习。半年结业后留校(已改为鲁中区党委党校)任助教、教员。1942年2月任中共莱东县委委员、宣传部长。1945年8月至1947年冬中共章丘县委副书记、书记,1948年3月任泰安县委书记,次年任泰安地委委员、宣传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任中共泰安地委宣传部部长,1953年4月起任泰安地委副书记、书记。1958年12月任中共济南市委书记处书记,兼任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第二书记。1961年5月任中共泰安地委第一书记。1965年12月任山东省农林(系统)党委书记、山东省农林办公室主任。1970年3月任山东省农业局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副局长。1972年7月任青岛市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青岛市革委会副主任,青岛市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青岛市革委会主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青岛市革委会主任、青岛市政协主席。1979年12月任山东省副省长。1983年7月任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1988年12月-1992年10月任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八、十一大代表。1996年12月11日在济南逝世,享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