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1947年2月生,上海嘉定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师,土地估价师。196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1970年为太原钢铁公司工人、宣传干事、理论教育科副科长。1977年任冶金部部长秘书、处长。1982年任石油工业部部长秘书、外事司副司长、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86年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室经济组负责人。1988年任中共中央政改研究室行政改革局局长。1991年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体制司司长(在中央党校进修半年)。1994年任国家土地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6年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998年3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1998年4月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4年10月-2008年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2006年9月兼任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008年2月退休。2011年6月24日,根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建议,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免去其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