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伟同志生平(1932-2015)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马克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5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曾于1960年—1963年间在河北农业大学农田水利系任教。
马克伟同志,男,江苏省宜兴市人,1932年2月出生。1953年毕业于宜兴高级农校,成绩优秀,被保送进入南京农学院学习。1954年选拔为留苏预科生,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派往苏联莫斯科土地整理工程学院学习,其间担任中国留学生党支部书记。1960年获副博士学位回国,在河北农业大学农田水利系任教。1963年调农业部工作,先后在土壤肥料局、外事局、土地利用局、土地管理局任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局长。1986年直接参加国家土地管理局组建,出任新组建的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任地籍管理司司长。1989年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6年7月退休。
马克伟同志政治坚定,始终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勤务务实,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为新中国的土地事业和推动我国现代地籍事业的发展贡献了毕生精力,赢得了广泛赞誉。在任农牧渔业部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期间,主持起草的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正式颁布实施;组织部署第一次全国土地资源详查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土地资源详查进行先行探索,在调查目标、任务设计、组织推动、技术手段和技术规范等方面形成了系统的理论和方法。他在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司长期间,创造性地运用土地资源调查成果和资料,为建立和完善我国地籍管理制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担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后,对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估价,土地与科技,土地管理教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土地调控和配置等方面都做了深入研究,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编撰了《土地管理思考与实践》、《中国土地大辞典》等专著。作为集领导和专家于一身的“老土地”,他还先后发起成立了中国土地学会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进一步深入研究土地工作,培养了一大批土地管理特别是地籍管理方面的人才,有的后来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为我国土地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马克伟同志一生从未停止对土地事业的追求。他对地籍事业的关注几十年如一日,退休后继续担任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家组组长、国土资源战略研究土地组的专家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顾问,多次参与重要会议,满怀热情地为国家土地事业的积极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临终前仍念念不忘“土地权籍工作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他多次亲临实地督导考察,参与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及技术标准,严格要求数据的真实性,确保人民和国家的利益。他关于土地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土地权利的基础,无论是土地出让还是房地产转让、出租或抵押,凡涉及土地产权登记的,都必须统一管理的思想,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他不顾年事已高,仍然坚持在一线,多次亲临地方给予指导咨询,以多年来在土地事业上的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各项工作的顶层设计,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政策、条例法规、以及权籍调查的相关政策都提出了合理化意见,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
马克伟同志是新中国土地管理事业的开创者之一,是我国土地学科建设的开拓者之一。他人格高尚、德高望重,行为公仆典范;他胸怀博大、提携后辈,实是后世楷模;他学殖深厚、诲人不倦,堪称业界先驱。马克伟同志的一生,是献身于土地事业的光辉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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