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力,汉族,1916年3月生,天津蓟县人。原名马久孚。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高中。1938年至1945年任河北蓟县抗日游击队政治教导员,中共昌(平)怀(柔)县委书记、丰(润)滦(县)密(云)联合县委书记,中共承(德)兴(隆)密(云)联合县委书记,中共冀热辽区第十四地委城工部部长、宣传部部长。1945年至1947年任中共冀东区第十四地委宣传部部长,中共冀东区第十七地委副书记、代书记、书记兼冀东军区第十七军分区政治委员,冀东区第十四专署专员。1947年12月至1952年初任中共冀东区第十四地委书记兼冀东军区第十四军分区政治委员,河北省唐山专署专员、中共唐山地委第一副书记。1951年12月起任河北省财政厅厅长,河北省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55年1月至8月任河北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1955年8月至1956年任河北省人民委员会财政粮食贸易办公室主任。1955年9月至1956年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财贸工作部部长。1956年1月至1966年6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1956年3月至1960年3月任河北省副省长,其间:1958年7月至1959年3月兼任省商业厅厅长;1959年3月至6月任中共唐山地委第一书记,1959年6月至1961年5月任中共唐山市委第一书记,1961年5月至1963年4月任中共唐山地委第一书记,1963年4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唐山地委副书记、书记、唐山地区行署专员。1966年5月至1967年4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兼市委秘书长。“文革”中受冲击。1970年3月至1977年2月任河北省革委会副主任,其间:1970年3月至1971年5月任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1年5月至1977年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1977年2月至1979年9月任中共贵州省委第一书记兼贵州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贵州省革委会主任。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1979年9月25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