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魁,男,汉族,1962年6月生,天津市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5年7月,参加工作后曾任天津市宝坻县大白庄乡宣传干部、秘书、县委办公室科员、调研科科长;
1995年任宝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属正局级);
1997年12月,任宝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1年06月,任宝坻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1年09月,任天津市宝坻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1年12月,任天津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2007年06月,天津市纪委副书记;
2008年03月,天津市静海县委书记。
2013年03月,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兼)。
2013年07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兼)。
2015年01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8年1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天津市海河干流水系行洪河道、城市供排水河道、市管水库河长。
十一届天津市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