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春,男,汉族,1957年5月出生,山东寿光人,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74年06月至1976年12月,先后任山东省垦利县西宋公社大三合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团支部书记、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6年12月至1978年03月,任山东省垦利县委“农业学大寨”工作队组长;
1978年03月至1978年10月,任山东省垦利县西宋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8年10月至1980年07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垦利县委干事;
1980年07月至1984年08月,先后任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部干事、科级干事;
1984年08月至1987年09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7年09月至1992年10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84年12月至1987年10月,曲阜师范大学函授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1989年10月至1991年04月,挂职任山东省博兴县委副书记;1989年08月至1992年06月,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其间:1995年03月至1995年07月,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5年09月至1997年12月,山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12月至2001年01月,任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
2001年01月至2001年02月,任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1年02月至2006年02月,任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1999年07月至2002年04月,美国阿姆斯壮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03月至2004年0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04年03月至2006年01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年02月至2006年05月,任山东省烟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6年05月至2006年10月,任山东省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10月至2007年01月,任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烟台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年01月至2011年04月,任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烟台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某预备役师第一政委;
2011年04月至2017年01月,任贵州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兼);
2017年01月至2017年04月,任贵州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
2017年04月起,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8年1月30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是十届、十一届、十二届贵州省委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