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明,男,汉族,1956年7月生,辽宁宽甸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975-1978年辽宁省桓仁县华尖子公社知青、东卜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8-1982年辽宁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1982年辽宁省委党校青训班学习
1983-1985年共青团辽宁省锦州市委书记
1985-1988年辽宁省绥中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1988-1991年辽宁省绥中县委书记
1991-1993年辽宁省灯塔县委书记
1993-1993年辽宁省辽阳市副市长
1993-1994年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4-1996年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6-1997年辽宁省委组织部部长
(1996-1997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2000年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6-1999年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0-2002年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副部长级)兼干部二局局长
2002-2007年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2007-2012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2-2013年四川省委书记
2013-2018年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9-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共第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