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缵绪(生卒年不详),字式光。百侯镇侯南村人。父之徐,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进士,曾知河南光山县,颇有政声。他幼承父训,康熙六十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改吏部员外郎,迁监察御史。
他因为焦弘勋案不肯画题曾被罢官。焦弘勋,原是庄亲王博果铎的护卫,庄亲王一向很信任他,后来不知何因失宠,庄亲王不问情由,大施鞭挞,遗嘱还特别写明,死后不准焦弘勋穿孝。庄亲王死后,儿子允禄承袭王位。王府中对弘勋有意见的人,千方百计找机会在允禄面前说弘勋的坏话。有一次弘勋做寿,弘勋已出嫁的女儿送来寿面祝寿。府中人马上报告允禄,说庄亲王尚在服中,弘勋就在家里大摆筵宴了。允禄一听大怒,要立斩焦弘勋。案子送到陕西道。田嘉谷与缵绪正商议着这事,马上到刑部会审这个案子。缵绪深知允禄要置弘勋于死地的原因,于是援引律例说:“律载:奴婢欺盗家长财物百贰拾两以上的比盗贼例减一等,弘勋所犯的罪,应该不至于死。”王府的人却说:“康熙三十二年,有人不替王者穿孝服,就判为立决,为什么你却援引轻例。”缵绪认为这件事并没有载入定例,虽然旧档里有载,不载入定例,正说明不能成为定例,况且焦弘勋是庄亲王遗嘱中不准他穿孝的,这与应穿孝而不穿孝不同。最后,刑部又改为“情实可恶,拟斩”。缵绪却坚持“以情实可恶决死囚,何以服天下”不肯画题,而宁愿丢官。在这种情况下,世宗不分是非,对杨缵绪下旨:“着革职回籍”处理。
他遭罢免之后,曾主掌粤秀书院,培养了不少人才。乾隆元年,他又被召还起用,任甘肃庆阳知府,后又出任松江、桂林知府,除弊政、平冤狱,颇多建树。桂林毗连交趾,他建栅设卡,募兵戍守,边境以安。后升为浙江金衢严道。高宗南巡,又因“奏对称旨”,擢为陕西按察使。在任三年,冤狱多所昭雪。享年75岁。
缵绪六弟黼时,字式衮,号逊亭,乾隆元年(1736)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七弟演时,乾隆十年(1745)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兄弟三人,俱入词林,传为佳话。杨家“一腹三翰院”故事,盖出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