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鲁明,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北京人,1986年12月加入农工党,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医学院分院精神卫生专业大学毕业,主任医师。
曾任北京市大兴县卫生局副局长、精神病医院院长,大兴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精神病医院院长,大兴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大兴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大兴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大兴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大兴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副区长,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
2013年01月-2015年11月任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
2015年11月-2017年07月任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
2017年07月-2017年12月任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农工党北京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7年12月-208年01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农工党中央委员会常委、北京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01月-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农工党中央委员会常委、北京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农工党-中央委员会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