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盛韶(1775~1861),字晓亭,又名赓飚,号澧溪。乾隆四十年二月出生在安福县北龙池堰附近一个农民家庭,排行第三。道光三年(1823)中进士,历任福建建阳、古田、仙游、诏安知县,兴粮厅、葛玛兰通判,邵军、云霄、鹿港厅同知。他每到一处,都有政绩。闽南民众,常为婚事发生械斗,他一到任,便颁发布告,严禁械斗,杜绝流血事件发生,深得人民的拥护。盛韶公务之余,勤于学习,结合实际写出不少著作,受到名士称赞的有《谷似堂时文》、《论孟典镕》、《问俗录》、《公余录》等。盛韶道光廿四年(1844)告假还乡,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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