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山甫(1019—1087) 字明叟,号龙溪钧翁,生于天禧三年(1019年)正月甲戍日亥时,卒于元祐二年(1087年)正月五日,葬泸溪县龙溪槐坪(见《江西通志》卷一百十),为北宋时期建昌军南城县南城乡六十五都(置泸溪县时为五都,今为高田乡龙荫村)人。
李山甫是李觏之侄,北宋皇祐元年(1049年)进士,任建宁知县。熙宁六年(1073年)从经略安抚使王韶攻取吐蕃占据的河州,因守香子城有功,升为太常博士、河州通判。元丰三年(1080年),王韶以其才可用。荐于朝廷,授作坊使,任澧州。上任前受神宗召见,慰勉有加。在澧州妥善处理了当地少数民族的问题。后官至枢密副使。他积极参加王安石倡导的变法运动,与之交厚,王安石曾赴其家探访,留有《过长山访山甫不遇》等多首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