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民
1951年11月生,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罗店乡双庙村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0,1971年参加工作。1971.02-1972.03,驻马店内衣厂工作;1972.04-1975.08,郑州大学数学系学习,毕业后回原厂工作;1975.09-1984.04,驻马店工交办、计委办事员;1984.05-1987.12,河南省计经委经济政策研究副主任;1988.01-1993.04,河南省0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1993.05-1997.03,河南省0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1997.04-1997.12,鹤壁市委副-、代市长;1997.12-1998.03,鹤壁市委副-、市长;1998.03-2003.01,鹤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军分区党委第一-;2003.01-2006.01,河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05.12-2006.01,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成员;2006.01-至今 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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