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淑琴(1905.10~1990.12.30)又名刘淑琴。女。山东桓台人。自幼读书,1924年考入济南山东省立女子师范学校。入校后,秘密参加“读书会”等革命活动。不久,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山东省第一个妇女党支部——中共济南女师支部书记。同年5月,上海“五卅”惨案发生后,她发动女师学生积极参加募捐声援活动。1926年,考入上海大学社会系学习。结业后被分配到中共上海沪西区委任妇女主任。1927年6月至1935年6月,先后在中共中央机关任文书、统计及交通主任等职。1935年6月因党组织遭受破坏,失掉组织关系。1936年夏与其丈夫李宇超商定,她回山东原籍生孩子,李宇超留在上海继续找党的关系。牛淑琴回到山东后,相继在济南、桓台、诸城居住。1940年5月至10月,步行到西安八路军办事处接上党的关系。1941~1945年,先后在延安行政学院、延安高等法院、延安大学、延安交际处等单位工作和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在晋冀鲁豫中央局、中央局招待所、邯郸中学、中原局后方留守处、冀中八地委党校等单位任教导员和子弟小学校长等职。
建国后,牛淑琴被调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机关党委副科长、机关学校校长,山东分局-部机要秘书,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山东省人委办公厅综合办公室秘书,山东省建筑设计院党支部副书记,上海市妇联福利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