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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德舆


[][公元759年-818年,唐朝诗人]

权德舆(759-818),字载之,天水略阳县第七沟(今秦安县王尹乡包全村)人。其家世源远,自十二世祖前秦仆射安邱公权翼以来,数代为宦。父亲权皋,曾为安?山的幕僚,“安史之乱”爆发前,他当机立断,以逃离叛逆的义勇行为而受到时人的称赞。权德舆就出生在这样祖德清明家风雅正的仕宦家庭。

权德舆自幼聪明好学,“三岁知变四声,四岁能为诗”。15岁有文章数百篇,开始有了名气。之后,任江西观察使兼判官,迁监察御史。唐德宗贞元八年(792),征为太常博士,“朝士以得人相爱”,转左补阙。当时关东、淮南、浙西20余州县发生大水,毁坏了良田和房屋,冲走了人家,他立即建议德宗皇帝派遣能干的使臣赶赴灾区,救济灾民,并提出“赋取于人,不若藏于人亡为固”的主张,以减轻灾区人民的赋税。同年七月,司农少卿裴延龄因巧幸恃宠,判度支,兼管国家财政收支。针对此情况,权德舆不顾个人的安危,先后两次上疏唐德宗,义正词严,直言不讳地反对裴延龄任职,陈述度支要职,个人必须慎重。贞元十年(794),权德舆转起居舍人,知制诰。贞元十八年(802)以中书舍人典贡士,后拜礼部侍郎,转兵、户、吏三曹侍郞、太子宾客,迁太常卿。此期间,他大力选拔人才,主张“育才造士为国之本”,他“举贤类能”,不管门第等级,只要有德,一律任用,并反对徇私舞弊。他曾三次典士举,凡“举士于公者,其言可信,不以其布衣不用;既不可信,虽大官势人交言,一不以缀意”。在他的主持下,发现和造就了不少有用之才,“前后考第进士及庭所策士,唾相蹑为宰相、达官与公相先后,其余布处台阁外府,凡百余人”。

权德舆在治理国家方面,主张德治和法治并用,对不法行为的-污吏坚决严惩。他始终认为“民为邦本”,“天下理在百姓安,百姓安在赋税减,赋税减在经费省”,对人民的疾苦,备加关注。贞元十九年(803),自春至夏及秋,关中大旱,田园荒芜,民不聊生。而德宗反祈于宗庙,祷于天地,忙于求雨而滴雨末降。权德舆见此情景,十分焦灼,大声疾呼,再次向德宗建议,下诏各县裁留经费,把节约下来的钱物救济灾民,免除当年租赋及往年负欠,以便百姓重建家园,并遗责了当时“四方守宦,锐于上献”,剥削百姓的卑劣行为。

元和五年(810),权德舆以“陈说谋略多中”,拜礼部尚书,同中书让门平章事,参与朝政。宪宗元和八年(813),权德舆免去宰相职务,以逼吏部尚书留守东都,复拜太常转刑部尚书,出镇山南西道节度使,后因病求还,卒于途中。赠左仆射,谥日文,著有《权载之文集》5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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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頔 (?~818) 唐朝宰相 河南省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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