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寿田(1869-1929),字鹤俦,平山镇人。年轻时就读惠州"丰湖书院"。
清光绪廿四年(1898)拔贡,出任湖北省巴东县知县。他一到任就四出访察民情,赈济贫穷,举办义学。清光绪廿九年(1903)冬,县衙失火,相近的牢房,亦受大火威胁,一百多个囚犯,生死在即,他一面派人救火,一面命差头破狱释囚救火,相约:勇于扑火者立功,不图谋侥幸逃跑者减刑。灾后清点人数,囚徒无一潜逃,听候发落。京城闻知,总理衙门即揭载,通报巴东知县许寿田此举。县内绅商、士民,也送来"明镜高悬","民之父母"的金字牌匾。
清宣统三年(1911)秋,朝廷擢拔他去江苏镇江任知府,赴任途中刚抵上海,武昌起义成功,清帝退位。他对清朝已无足依附,遂回广东老家。
民国7年(1918),经同窗好友古应芬、胡汉民的引荐,他到粤军司令部,负责文书等项工作。民国11年1922)6月,陈炯明策划武装叛乱,指使叶举炮轰总统府,公开与军阀吴佩孚勾结,破坏孙中山统一中国的正义主张。寿田的良知使他下决心与陈决裂,退出官场,回到家乡,至民国18年(1929)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