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胜珍(1927—1946),赵县北白尚乡停住头人。自幼受大哥于春来、三哥于速来革命思想影响,积极参加革命活动。1942年,于胜珍不满15岁,就和本村抗联主任于敬之参加抗日宣传、挖地道、做军鞋、军衣的工作,成为本村抗日支前模范。
1944年,于胜珍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本村妇救会主任。她为培养妇女干部,晚上办文化夜校,组织妇女学文化,许多妇女自觉解除封建意识,参加到抗日斗争的行列。1945年,参加赵县四区工作,10月调赵元高区。1946年,调高邑三区任妇联主任。是年秋,她和三区民政助理员马平芳,参加马村土改工作。
当时,临县元氏城没有解放,一些恶霸地主逃往元氏,组成“还乡团”,常神出鬼没破坏土改运动,解放区群众与“还乡团”的斗争异常激烈。一日,马村两个地痞流氓,以卖西瓜为名,进元氏县城与“还乡团”头目密谋夜袭马村的罪恶计划。经过一个时期密谋后,于1946年9月2日夜袭马村。夜深人静,天下起蒙蒙细雨,“还乡团”30余人,在该村两个内奸带领下,悄悄溜进村子,分两伙、一伙向村西,企图抓住村干部耿老真。一伙向村东,窜向武委会,象贼一样,摸到武委会大门洞的防所,杀害了民政助理员马平芳,几位民兵寡不敌众被绑架,抢走他们的武器。一民兵经不住刺刀的威吓叛变。敌人利用他去叫于胜珍的房门。此时,于胜珍与马村妇联主任张桂珍住一屋,二人觉的敲门声不对,没有立即开门。后该民兵诡称程区长(胜珍爱人)找胜珍有事,要立即回区,胜珍意料不到该民兵叛变,就一边收拾文件,嘱咐张桂珍小心开门。
房门刚开,匪首吴登勾冲着张桂珍头部猛砍一刀,张桂珍应声倒地。接着向赤手空拳的于胜珍扑来,胜珍奋力反抗,但终因只身一人被敌人绑架。残恶的“还乡团”匪徒砍断了他一只胳膊,在她的胸部穿上铁丝,于胜珍一步一个血印,被绑架到元氏城附近的里仁庄。敌人折磨于胜珍面目全非,残不忍睹,妄图通过她抓到程毅区长。但于胜珍宁死不屈,“还乡团”一无所得。9月4日夜,在里仁庄东南角一间小屋里,于胜珍残遭杀害,年仅1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