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养浩(1270年—1329年),汉族,字希孟,号云庄,又称齐东野人,济南(今山东省济南市)人,元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生于元世祖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卒于元文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
一生经历了世祖、成宗、武宗、英宗、泰定帝和文宗数朝。少有才学,被荐为东平学正。历仕礼部、御史台掾属、太子文学、监察御史、官翰林侍读、右司都事、礼部侍郎、礼部尚书、中书省参知政事等。后辞官归隐,朝廷七聘不出。天历二年(1329年),关中大旱,出任陕西行台中丞。是年,积劳成疾,逝世于任上。
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年),追赠张养浩摅诚宣惠功臣、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滨国公,谥礼部侍郎、礼部尚书、中书省参知政事。尊称为张文忠公。
张养浩是元代重要的政治、文化人物,其个人品行、政事文章皆为当代及后世称扬,是元代名臣之一。与清河元明善,汶上曹元用并称为“三俊”。代表作品有《三事忠告》,散曲《山坡羊·潼关怀古》等
幼学勤奋
张养浩出身于一个富裕的平民家庭,其曾祖以上的事迹已无可考。所可知者就是其祖父张山曾经从戎,其父张郁弃儒从商,所以积攒了一定的资产,为幼年张养浩的就学创造了经济基础。后因子贵,追封通议大夫(正三品) 、吏部尚书(正三品)、上轻车都尉(正三品)、济南郡侯(正三品);母亲许氏,后追封济南郡夫人。
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寒食节前后,张养浩生于济南历城县一户富裕人家。根据其后来作品《双调胡十八》中自述:“从退闲,遇生日,不似今,忒稀奇。正值花明柳媚大寒食,齐歌着寿词,满斟着玉杯,愿合堂诸贵宾,都一般满千岁。”判断其生日大约在寒食节前后。
至元十三年(1276年),外祖父许氏一家从济南迁徙至江南,7岁的张养浩随母亲送行到城西。在路上捡到别人丢失的财物,失主已经走远了,养浩又追上去交给失主。
至元十六年(1279年),十岁的张养浩,读书学习非常,经常昼夜不辍,父母担心他太过用功累坏身体就制止他,而他白天把书默默地背诵,晚上关上房门点上灯,偷偷读书。
至元十九年(1282年),母亲,外祖父相继去世,父亲又续娶尚氏,为养浩的继母。
崭露头角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十七岁的张养浩游济南舜祠作《过舜祠》一诗。舜祠,古祠名,相传舜耕历山(今济南千佛山)下,后人为舜立祠。《过舜祠》为张养浩诗文作品中可考第一文。原文:"太古淳风叫不还,荒祠每过为愁颜。苍生有感歌谣外,黄屋无心揖让间。一井尚存当日水,九嶷空忆旧时山。能令子孝师千古,瞽叟元来不是顽。"
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十九岁的张养浩游济南白云楼,作《白云楼赋》。白云楼,元代济南名胜,为张荣所建,原址在今济南珍珠泉畔。这篇文章写成后,人们争相传抄,文章传到山东按察使焦遂那里,他的眼睛为之一亮,破例接见了张养浩,并推荐他做了东平学正。
大都求仕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二十三岁的张养浩遵从父亲的意愿离开东平,到京城大都求仕。当时的平章政事不忽木看过张养浩的文章后,大为欣赏,便力荐他做了礼部令史。后来又推举他进了御史台。
至元三十年(1293年),张养浩经不忽木推荐为御史台掾吏。有一次,张养浩生病了,不忽木听说后前去探望他。当他看到这位堂堂的御史台家中竟朴实无华,别无长物。禁不住脱口赞叹道:“此真台掾也!”
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朋友王友开突发疾病去世,张养浩为其撰写了墓志铭。通过这件事,结识了元代著名政治家元明善。
元贞二年(1296年),御史台掾期满,在家闲居。期间,-于御史中丞董士选,以求官职。
元贞三年(1297年),张养浩被任命为中书省掾属。同年2月,改元大德元年。儿子雁奴出生。
大德四年(1300年),雁奴弟强出生。同年恩师不忽木去世。
大德六年(1302年),子雁奴夭亡,暂厝于文明门外广度寺之南原。作《子雁奴圹铭》。
大德七年(1303年),元明善因故免职出京,寓居淮南。张养浩送别,并作《送元复初序》。
出任堂邑
大德九年(1305年),张养浩由中书省掾,选授堂邑县尹,作《初拜堂邑县尹》。在堂邑县张养浩带头捣毁各种滥设祠堂三十余所,并惩处强盗,保境安民,受到人民的称颂。
大德十年(1306年),张养浩在堂邑县辛劳任职,期间作《三事忠告》中《牧民忠告》篇。
大德十一年(1307年),在堂邑县任上,后权理博平县事。
回京任职
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武宗即位后,封其弟爱育黎拔力八达(后为元仁宗)为皇太子,张养浩被东宫召至司经,未至,又改为太子文学,随即拜监察御史。作《三事忠告》中《风宪忠告》于御史任上。同年,元明善与张养浩同为太子文学。
至大二年(1309),朝廷议设立尚书省。张养浩-说不支持设立。尚书省设立之后,张养浩又-说这是变法乱政,将祸害天下。而御史台大臣压制了这些奏章而装作没有收到。后,武宗进行南郊行祭祀大礼,到了时辰他又推说身体不舒服,让大臣代替,结果,当天刮起大风,冻死了许多人。张养浩说道:“找错误的人来替代祭祀,所以上苍变化气候以示皇帝。“
至大三年(1310),张养浩在监察御史任上。上一封-,进献给皇帝,直陈时政“十害”,包括赏赐太多、刑禁太疏、名爵太轻、台纲太弱、土木太盛等,因为“言皆切直”,结果为“当国者不能容”,先是免除了翰林待制,后又编织罪名,将他贬为平民,永不得复用。张养浩深知后果严重,遂改换姓名,出走大都。
至大四年(1311),正月武宗驾崩,仁宗即位。旋即罢尚书省及之前的一系列变法。仁宗爱惜张养浩之才,召其出任中书省右司都事,随后为翰林待制。同时,元明善亦为翰林待制。
尽职尽责
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元明善迁翰林侍讲学士,张养浩以翰林直学士代替元明善。在张养浩,元明善等人的积极推动下,皇庆二年11月,朝廷下诏将在皇庆四年(1315年)举行科举考试。
延佑二年(1315),元朝举办了第一次科举考试,张养浩以礼部侍郎的身份,与元明善、程钜夫等一起主持。为广纳人才,激励后学,张养浩建议这次考试不宜过严,即使对落榜考生也应给予一定照顾。他的主张得到了朝廷认可,由此网罗了诸如张起岩、许有壬、欧阳玄、黄溍等许多元代名士。恢复科举开启了读书人入仕的大门,登科的士子非常感激,纷纷要登门拜谢,却被张养浩婉拒,只是告诫他们说:“只要想着怎么用才学报效国家就好了,不必谢我,我也不敢受诸公之谢。”
延佑三年(1316),张养浩以礼部侍郎身份为朝廷征船舶于泉南(泉州)。一路游历-闽诸地,诗作《游西湖》、《游灵隐寺》、《过钱塘》、《建宁道中》、《兴化道中》、《福州》、《泉州》等。
延佑五年(1318),张养浩被擢为陕西行台制书侍御史,后改右司郎中。后张养浩任礼部尚书,主持当年科举考试,忽都达儿、霍希贤等五十六人及第。
延佑六年(1319),张养浩以礼部尚书的身份,奖掖后学。
延佑七年(1320),张养浩被任命为参议中书省事,作《加封孔子制词记碑》。仁宗去世,仁宗子硕德八剌即皇帝位,是为元英宗。
闲居故乡
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正月初七,适逢元宵节,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做成鳌山,张养浩就上奏给左丞相拜住。拜住将奏疏藏在袖子里入宫谏阻,奏疏说:“世祖执政三十多年,每当元宵佳节,民间尚且禁灯;威严的宫廷中更应当谨慎。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我认为玩乐事小,影响很大;快乐得少,忧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节俭思虑深远作为准则,把喜好奢侈及时行乐作为警戒。”英宗大怒,看过奏疏之后又高兴地说:“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于是取消了点燃花灯的计划。下令赐给张养浩钱财布匹,来表彰他的正直。六月,时任参议中书省事的张养浩突然辞了,理由是父亲年迈,需要奉养,遂还乡。后朝廷召出任礼部尚书,张养浩不拜。十二月二十八日,张养浩父亲张郁去世,享年八十岁。其子张强,也在这一年去世。
至治二年(1322年),张养浩在家丁忧守孝。二月七日,好友元明善去世,作《挽元复初》。三月己巳,中书省大臣-:“国学废弛,请令中书平章政事廉恂、参议中书事张养浩、都事孛术鲁翀等-监督恢复。"张养浩未从之。
至治三年(1323年),张养浩继续在家丁忧,未终丧,朝廷又以吏部尚书之职召其任职,张养浩以能力不足请辞。清江人谕仁慕名张养浩,前来学习。八月,铁失与铁木迭儿之子锁南、知枢密院事也先帖木儿、大司农失秃儿等十六人发动政变,以阿速卫军为外应,杀死元英宗和拜住。随后,迎立晋王也孙铁木儿(泰定帝)即位。史称此事件为「南坡之变」。
元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年),朝廷以太子詹事丞,兼经筵说书之职召张养浩赴大都任职。张养浩准备赴任,到通州后又称病请辞。八月,济南会波楼圮坏,重修而成,张养浩游之,作《重修会波楼记》。
泰定二年(1325年),朝廷以淮东廉访使之职召张养浩,张养浩依旧不赴。为友元明善作《元公神道碑铭》,谕仁本学成归,作《送谕仁本序》以送之。
至治元年(1321年)至天历二年(1329年),八年间张养浩居故乡筑云庄(今济南市天桥区张公坟村),多与士人,文人,故人交往游玩,收集金石,著作有多部诗文曲赋游记碑铭等作品。居家八年间,朝廷七召不起。
泰定五年(1328年)七月,泰定帝驾崩,元文宗即位,其后朝廷发生多次政变,政局动荡。九、十月间,元文宗平定元天顺帝等人叛乱,改元天历。
劳卒任上
元文宗,元明宗天历二年(1329年)正月,陕西大旱,朝廷特拜张养浩为陕西行台中丞。二月,张养浩接到任命后,立即把自己家里的财产都分给村里的穷人,便登上车子向陕西进发,碰到饥饿的灾民就赈济,看到饿死的灾民就埋葬。途中作《辞聘侍亲表》,欲归乡赡养0。三月,路过华山,到西岳庙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来。二十九日作《西华岳庙雨文》,三十日,《西华岳庙催雨文》,以向上天求雨。四月一日,下雨后,作《谢雨文》等诗文以言欣喜之情。到陕西做官四个月,从没有回到家里住过,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祷,白天就出外救济灾民,没有丝毫的懈怠。当时一斗米值十三贯钱,百姓拿着钞票出去买米,钞票稍有不清或破损就不能用,拿到府库中去调换,那些奸刁之徒营私舞弊,百姓换十贯只给五贯,而且等了好几天还是换不到,老百姓处境非常困难。于是张养浩检查府库中那些没有损毁、图纹可以看得清的钞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万贯,全部在它的背面盖上印记,又刻十贯和五贯的小额钞票发给穷人,命令米商凭钞票上的印记把米卖给他们,到府库验明数目便可换取银两,于是那些奸商污吏再也不敢营私舞弊。张养浩又率领富人家出卖粮食,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请求实行纳粮补官的法令。张养浩听到民间有人为了奉养母亲而杀死自己儿子的事,为此大哭了一场,并拿出自己的钱救济了这户人家。七月二十七日,张养浩“得疾不起”,病逝于任上,享年60岁。
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年),元朝廷下诏追赠张养浩摅诚宣惠功臣、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滨国公,谥文忠。后人尊称为张文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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