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继(1890~1941)
赵继字鸿义,山东曹县人。1920年,因灾荒携眷来郑,居城南十里铺(今十八里河镇),家境贫寒,未尝读书,然秉性刚烈,有胆识,明大义,身怀报国之念。1941年10月4日,日军犯郑,城陷,沿郑许公路南窜到十里铺一带,烧毁民房百余所,屠杀烧死百姓60余人。赵目睹敌人之暴行,怒火填胸,让妻子胡秀花带孩子到亲戚家避难,只身找到国民党第三集团军部队,请为向导,协助杀敌。10月24日夜引兵数人为掩护,直奔十里铺南门,自持砍刀,趁敌兵酣睡之际,一气砍死敌军7名。次日夜,又携农民王成年、王来云等潜到十里铺北门外三官庙,复用手 掷敌,炸死敌兵11名。10月29日夜,又引兵一排,冲入五里堡敌营,夺轻机枪一挺,被敌人察觉,以机枪扫射使他受伤被俘,继放军犬将他活活咬死。死后数月,始获其尸,为状甚惨,村人和家属无不为之悲恸。
赵继身为农民,不畏- ,英勇杀敌为国捐躯,为人敬仰。郑县县政府为其追认烈士。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赐给遗族国币300元,第三集团军总司令孙桐萱赠银盾一座,书“义勇可风”。河南省第一区督查专员兼保安司令杨一峰亲撰碑文,立碑于十里铺北门外,以彰杀敌功绩(碑刻现存郑州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