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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邦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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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邦献,字士举,河阳(在今河南省孟县)人。太宰李邦彦之弟。

宣和七年(1125),直秘阁、管勾万寿观。绍兴三年(1133),夔州路安抚司干办公事。五年(1135),特追职名。二十六年(1156),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又直秘阁、两浙西路转运判官。乾道二年(1166),夔州路提点刑狱。六年(1170),兴元路提点刑狱。官至直敷文阁。

著有书籍《省心杂言》。原始于在宋有临安刊本,题为林逋撰。或又以为尹�所撰。至宋濂跋其书,则谓逋固未尝著,�亦因和靖之号偶同而误,皆非其实。而王�所编《朱子语录续类》内,有《省心录》,乃沈道原作之文,必有所据,当定为沈本。陶宗仪《说郛》录其数条,仍署为林逋所作,迄无定论。

今考《永乐大典》,俱载是书,共二百馀条,盖依宋时椠本全帙录入。前有祁宽、郑望之、沈�、汪应辰、王大实五序,后有马藻、项安世、乐章三跋,并有邦献孙耆冈及四世孙景初跋三首,皆谓此书邦献所作。耆冈且言曾见手稿,而辨世所称林逋之非。其说出于李氏子孙,自属不诬。又考王安礼为沈道原作墓志,具列所著《诗传》、《论语解》等书,并无《省心杂言》之名,足证确非道原作。宋濂遂因《朱子语录》定为道原,其亦考之未审矣。其书切近简要,质而能该,於范世励俗之道颇有发明。谨厘正舛误,定为李氏之书,而考证其异同如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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