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男,山东省荣成市崖头镇河南村人,生于1917年。早年毕业于山东曲阜师范。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军区分区政治部副主任、《大众日报》总、辽东日报社社长,东北日报社副社长、长江日报社社长。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宣传部副部长,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驻苏联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外交西亚北非司、新闻司司长,首任中国驻日本大使,常驻联合国代表,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秘书长。
他长期从事外交工作,参与并经历了新中国外交工作中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1971年11月8日,毛泽东主席接见了周总理、姬鹏飞、陈楚等人,指示他们筹划出席26届联大会议的有关工作。1972年11月至12月,陈楚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大使衔)。1973年4月至1976年12月,出任首任中国驻日本大使,1975年8月15日代表中国政府同代表日本政府的宫泽喜一签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1977年5月至1980年6月,他接替黄华担任中国驻联合国大使。此后,陈楚先后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总理特别助理等职务。离休后,他继续从事中日友好工作,致力发展两国关系。在日中邦交正常化20周年之际,陈楚与赵朴初等5位长期从事中日友好关系工作的著名人士,获得了日本政府授予的“勋一等瑞宝章”。1999年,陈楚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