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洪兴(1871—1966),又名国清,祖籍威远县白鹤坝(今严陵镇平山村)。祖父早年外出谋生,安家建昌(今西昌)。1871年(清同治十年),范洪兴于建昌出生,幼年父母双亡,九岁流落回威远,开始船上生涯。
范洪兴为人豪爽正直,遇事能言敢当。尤怜贫扶弱,疾恶如仇。曾有两位九旬老人,分别跛足瞎眼,他收留供养至死,深得船工及民众敬佩。1926年起,他相继被推任威远县水道团团正,威远县水利协会会长、主任,威远县船工职业工会常务理事和威远县总工会理事等职。
1927年,范洪兴结识了张涤痴,于次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区委员。1929年春节,范洪兴和船员工会会员趁县长赵卓在县城上桥河坝召开“迎春大会”之机,巧妙地将宣传共产党主张的资料从城墙上撒满会场。不久,中共威远县委机关转移到白鹤坝范家。他及家人为县委站岗放哨,印发资料,保管文件。还故意 地租十余石,供党组织的同志们食用。同年4月,他率船工先后参加威远党组织在五里浩和城区组织的打米行、反奸商的斗争。
1938年7月,范洪兴领导船工罢运,迫使县府布告船商增加工资。1940年,川康盐务管理局在威远筑成堰闸,两岸良田涨水受淹,枯水受旱,筒车失效。他被推为上河代表,同下河代表凌朝宗一道赴省城诉讼,为当地农民争得“盐管局赔损”的胜利。
1946年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为内战疯狂抓壮丁。一次,乱石湾一吴姓保长带人上船抓壮丁,范洪兴发动弟兄,打吴下河淹死,后县政府拘捕了部分船工。不久,漫水滩一江姓保长领人持枪登船,强行抓丁。他又率众夺其武器,并组织罢航停运,救出被捕船工。
解放后,范洪兴居家养老。1966年6月,在县城病逝,享年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