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瑞生(1881~1934)回族。名梦麟,字瑞生。陕西长安(今属西安市莲湖区)人。幼读私塾,稍长从拳师习武,1901年乡试中武举。西安辛亥起义成功后,冯参加了西安回民政公所,协助秦陇复汉军维持回民居住区治安。1914年后往来于陕、甘等地经商,1915年集资开设德泰光煤油庄。1924年与人合股创办西安德泰光美孚煤油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经理,后在大荔、渭南、潼关、咸阳和甘肃平凉等地设立分理处,成为当时西北著名的石油商业企业。1932年又与白楚珍(回族)等人在渭南创办西北棉花机器打包厂。德泰光煤油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北棉花机器打包厂是20世纪30年代陕西回族企业中最大的工商企业,之后冯又在西安开办西来堂餐馆以及德兴和、仁中利、同义成等商号。
1929年陕西大旱,冯联络同道成立陕西回教救灾会,募集粮款,普遍登记附近街巷灾民,不分回汉一律赈恤,并设粥场按日施放,接受施赈者达四五千人。还组织回民青年埋葬回汉饿毙灾民240余人。冯曾任陕西省回教公会会长,对促进伊斯兰教各派别间的团结做了大量工作。1930年冯创办西安第一所回民女子学校私立女子淑德初级小学,后又在西安狮子庙街、洒金桥办起私立崇实初级小学和私立明德初级小学两所回民学校。“九一八”事变后,冯组织成立陕西回教抗日救国会,开展抗日救亡活动。1932年冯在回民聚居区集资创办包括初小、高小的省立第一实验小学(今西安市庙后街小学前身),其还资助6位回族青年赴北平、汉口上大学,培养了西安回族中的第一批大学生。
冯瑞生曾任陕西省政府参议、省商务会常委、省石油业同业公会主席、省赈务会顾问等职。1934年5月逝世。著有《证明穆罕默德为圣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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