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明玉(1938~1999),女,汉族,1938年1月出生。潼关县秦东镇南街村(老县城水坡巷)人,中共党员。1953年7月一完小毕业后,随兄在洛南县初级中学就读,后又转入潼关中学。1956年7月考入宝鸡市卫生学校;1959年毕业后留校工作。1962年调潼关县医院担任护士;1963年在卫生局防疫股负责妇幼保健工作。1964年调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专司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
她吃苦耐劳,积极肯干,每年坚持三分之一时间在农村基层工作。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她向领导建议,采取先集中培训,后以会代训的措施培养速成人才。1965年,对全县70多生产大队500多生产队的妇幼保健干部、接生员,分3批进行业务培训,此后,村村施行新法接生,并建立月例会制度。同时,坚持每年复训,不断提高妇幼保健知识和接生水平。全县基本摆脱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四六风”的威胁。计划生育工作也走向正轨。妇幼保健工作和新法接生受到省、地、县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文革”期间,由于她工作认真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未受到多大影响。1977年秋,她陪同卫生部妇幼司司长林佳楣、处长李慎和省卫生厅副处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丁聪到边远的桐峪、蒿岔峪、三堡、亢家寨、税南等生产大队及老虎城产院视察,检查组对潼关的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新法接生100%;在动荡的‘文革’中都未受到干扰,这不简单;培训一批新法接生员,达到村村都有1名以上的新法接生员……”并将鹿的先进事迹在内部刊物报道。赞扬潼关的妇幼保健工作组织管理好,卫生院统一消毒,无菌观念强。鹿代表潼关县在西安、宝鸡等地卫生系统、妇幼干部会上作经验交流。后又在江苏如东、湖北应城等全国性妇幼工作会议作专题发言。
1978年,鹿当选为全国第4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同年9月赴京参加全国妇代会。9月18日,应林佳媚电话邀请,赴卫生部参加卫生界人士和妇幼司干部座谈会,并介绍潼关妇幼工作经验。1980年鹿明玉调任妇幼保健站副站长,不久擢为站长兼党支部书记。1994年退休,1999年5月9日病逝,终年61岁。
来源:潼关县县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