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1911—1943)
中共胶东区委书记、胶东区行政公署主任
幼时家贫,得亲友资助入校读书。16岁考入绥德师范学校。
1927年在绥德师范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任绥德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和县委书记。
1936年8月任中共吴宝县县委书记。同年12月任东北军工作委员会书记。
1937年10月任中共米脂中心县委书记。
1938年春,受中共中央的委派到山东。6月到胶东,任中共胶东特委书记。8月,赴掖县与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领导人郑耀南等面商部队合编事宜,遂撤销三支队番号,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和掖县三支队各部合编为第三军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和五十五团,统一了胶东党的武装。9月18日,按照上级指示,第三军改编为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五支队。12月,又改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
1938年12月,中共胶东区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在掖县葛城村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胶东区委员会,王文任书记。
1939年9月,胶东成立山东省第三军区,统一领导除第五支队以外的各地方武装,王文兼任政治委员。
1940年9月,原第五支队编为山东纵队第五旅,第三军区又先后组建三个团,组成新的第五支队,王文兼任政委。
1940年夏,王文亲赴大泽山区调查社会情况,并先后派出200多人的工作团,重点开辟大泽山区,使胶东半岛的西部有了一块较稳固的抗日根据地。
1942年7月,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成立,王文任主任。他根据胶东区党委的指示,提出并强调把依靠群众、坚持武装斗争放在第一位;用人民武装保卫人民的利益;处理好军队与地方、干部与群众、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并身体力行带领广大干部深入农村,组织农救会、工会、青救会、妇救会等群众团体,全面开展减租减息、大生产、参军支前运动,胜利度过了胶东抗日战争史上最艰苦的一年。王文早年患有胃病,由于长期从事异常繁重的工作,不仅得不到医治,而且愈加严重。
1942年又染上肺病。
1943年病情日趋恶化,在组织的一再催促下,才于8月住院治疗,期间仍不忘为党工作。同年11月16日病逝,时年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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