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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珍


[公元1909年-1941年]

李耀珍(1909-1941)

原名李玉璞,男,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大羊镇龙山屯村人。出身农民家庭。幼年在尚庄小学读书,后考入县立初级中学。1935年毕业后,到后亭小学教书。1937年转入本村小学任教。他教学认真,思想进步,助人为乐,在学生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七七”芦沟桥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他忧国忧民,投笔从戎,参加抗日动员委员会。1939年任三区区委书记。同年9月,当选为三区抗日区长。他和其他同志一起,在7个乡、40多个村建立了抗日政权,有20多个村成立了青抗先、儿童团、妇救会等抗日群众组织。积极发展党员,壮大党的组织,扩大抗日力量。建立党支部,培养吸收李庆顺、王忠林、李灿华、李灿琪、李灿明等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广泛发动群众,实行减租减息,在全区征集柴粮,支援抗日队伍。建立了50多人的抗日区队,经常昼伏夜出,袭击日伪据点,掩护抗日干部,为八路军运送物资。南至宿城、范村、后屯、北至大羊,西至金山口村,形成了地下交通网络,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可靠的地下联络员。实行单线联系,暗号接头,严格保密,为三区乃至全县的抗日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1940年9月18日,李耀珍到清水坦小学参加党的秘密会议。次日拂晓,被三区伪区队包围,他和刘仲羽等不幸被捕,押送至宿城游街示众,皮鞭抽身,被打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汉奸焦元申耀武扬威的说:“李耀珍,你是三区区长,我也是三区区长。此时此刻你有啥感想?”李耀珍回答:“你怎么能和我相比?你是什么东西,你是汉奸、走狗、卖- 。我是抗日人民的区长。总有一天人民要审判你(1948年焦元申在尚庄被人民政府处决)。在州城日军宪兵队的监狱中,他受尽酷刑,宁死不屈。敌人又施出阴谋,把日伪特务尹鼎祚从济宁搬回来,以师生关系,花言巧语劝其投降。结果,被李耀珍骂了个狗血喷头。敌人岂肯罢休,又施花招,胁迫其妻刘氏带着孩子在狱中相见。李耀珍对妻子表示:“我决不背叛党,背叛革命,背叛人民。”并语重心长地说:“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把两个孩子哺养成人。”敌人枉费心机,一无所获,恼羞成怒,遂起杀心。1941年1月2日,李耀珍在州城北门外慷慨就义,时年32岁。葬于东平街道龙山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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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名人:李斐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