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远,字怀伯,万善里(今大济镇洋坑村)人。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乡荐,雍正五年(1727年)进士,初任直隶隆平县知县。时逢水灾,灾民流离失所,郑远深入灾区,组织民众搞好灾后生产,当年获得好收成。不久升任寿州牧,总督李卫看重他的才能,奏请留直隶,以牧守补用。不久授北路同知兼代理永平、正定两府护理。郑善能理事,升任延安守,继又改任浙江金华教授。郑远重视文教和社会公益事业,捐献俸银,修复书院、桥梁、祠墓等,“民威之若师保,亲之若父母”。不久升任宁绍道台,兼代理宁波关税,政绩显著,又升任浙江按察使。当时积案数百起,郑远认真调查,分析案情,果断决策,宽严有别,处理好许多悬而未决的积案,使冤案多得平反,被称为办案神明。
郑远为官数十年,清贫简朴,“卧不重席褥,食不兼味”;为政清廉,“悃幅无华,苞苴不入”,不徇私情,人谓有先正遗风。晚年致仕归家,自己种秫酿酒,安贫守拙。家居二年卒,终年76岁,著有《归田小咏》等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