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1904~1971),原名方思琼。广东省普宁县人。父亲是卖布匹杂货的小商。青年时代受“五四”-的影响,方方与杨石魂、方临川等进步青年组织“洪阳集益社”,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民国13年(1924),他考入广州第二届农-动讲习所,参加了“新学生社”,结识了彭湃、阮啸仙等一批共产党人。1925年他加入了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任团支部书记。1926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他带领农军配合东征军进入潮汕,为地主豪绅所忌恨,扬言要开除其方氏族籍,方方听了之后置之一笑说:“不给我姓方,我偏要姓方,就叫方方!”表明了他对旧势力不屈服的斗争精神。不久,方方到潮安任县工委书记和总工
会秘书长,领导工人运动。
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方方率领农军英勇反击国民党反动派,遭通缉,只好逃往泰国避难。当听到南昌起义部队入粤到潮的消息后,即回香港与省委取得了联系。1927年10月,回潮安任县委宣传部长。1929年春,任东江特委宣传委员、职工委员,后任普宁县委书记。1930年春,调任汕头市委书记。不久,又调往潮阳县工农革命委员会任党团书记。年底,他随邓发进闽西苏区,任闽粤赣边区省委职工委员1930会书记、《红旗报》。1931年秋任汀连县委书记,1932年春改任杭武县县委书记。1933年春,被当作“罗明路线”的执行者,受到批判,调回后方工作。1933年冬,方方调任福建省委宣传部长兼武装部长,不久,代理省委书记,参加反“围剿”战争。红军主力长征后,方方被留下坚持斗争,任闽西军政委员会常委兼政治部主任,后来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坚持三年游击战争。1937年赴延安汇报工作,受到党中央、毛泽东等的赞扬。
抗日战争爆发后,方方任闽粤赣边区省委(后称闽西南潮梅特委)书记,大力发展进步势力。1941年春,方方任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书记,直属南方局领导。1941年7月到1942年5月,中共江西、粤北等省委机关相继遭破坏,叛徒带领敌人到大埔搜捕南委领导人,方方由于沉着、冷静对付而脱险。1943年8月,他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6年1月,方方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叶剑英的政治顾问,随周恩来、叶剑英赴北平与国民党政府代表团谈判,达成停战协仪。随即,任军调部第八小组中共首席代表,以“少将”身分到广州与国民党谈判华南抗日纵队北撤问题。经过与广东当局面对面斗争,终于达成了东纵北撤烟台的协议。
内战全面爆发后,方方先后任中共中央代表、香港分局书记。1947年他提出“实行小搞,准备大搞”的方针,同时注意做好-工作,并积极策划在华南地区恢复武装斗争。1949年,香港分局又提出“全面发展,重点巩固”的方针,为实现建立大块根据地,迎接南下大军,准备解放华南作总部署。4月,香港分局改为华南分局,方方仍任书记。8月,方方到赣州与叶剑英会合,商谈部署解放华南等问题,在赣州会议上他作了《广东情况介绍》的报告。会议组成了以叶剑英为-,张云逸为第二书记,方方为第三书记的新的中共中央华南分局。
广州解放后,方方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兼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他与叶剑英一起,根据广东华侨多、情况复杂的实际,采取积极慎重的方针,领导广东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却被上级指责为“和平土改”。在1952年开始的反“地方主义”斗争中,受到错误的批判。1954年,方方被任命为华南分局交通运输部部长。1955年,方方调任中共中央-部副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和全国侨联副主任等职,协助何香凝、廖承志负责全国华侨事务工作。他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遭林彪、--集团残酷破孩,被非法-5年,于1971年9月21日含冤去世。1979年3月28日,中共中央举行隆重的追悼会,为其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