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青天(1927—1995.11.9)原名罗嘉源,男,广东省新丰县人。1943年9月在新丰、从化、龙门等县学校任教师。1947年6月参加新丰县游击队,先后任队员、连长、军事教官、队长、指导员等职,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9年调任新丰县区乡干部训练所主任、县一中教育长、代校长、华南党校学员。1953年调到新丰县人民政府工作,先后任秘书、副县长、锡厂区委书记、县社主任等职。1956年调仁化县政府工作,先后任副县长、县长。1958年在极“左”路线影响下,全国各地开展反右斗争,罗青天被划为党内 分子,撤销县长职务,开除党籍,下放到韶关市莲花山畜牧场劳动改造。他身处逆境,仍然心胸坦荡,坚持总有一天会把事情弄清楚。1963年3月被摘掉 分子帽子,同年6月分配在闻韶供销社任售货员。1970年在清理阶级队伍时,-退职回家。1973年重新分配到董塘供销社任售货员。1979年2月25日中共韶关市委认定罗青天属被错划的 分子,予以改正,恢复政治名誉,由县分配适当工作。同年5月调县财办任副主任,1980年当选为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4年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人大常委会主任。1987年9月离休在家,同年12月31日荣获县委颁发的政治工作干部荣誉证书。
罗青天虽然在极“左”路线影响下,长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但他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正直无私、荣辱志不移的崇高品格。1995年11月9日罗青天在仁化病逝,享年68岁。
温新华、严妙泉、李新城、高福敏、邓树清温新华,男,仁化县董塘镇安岗村委会杨屋村人。1956年4月10日出生,1975年12月招工进入凡口矿,1989年4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凡口矿南区派出所担任内勤工作。严妙泉,男,广东省五华县人。1969年11月5日出生,1985年在凡口矿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9年3月退伍回矿工作,1994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任凡口矿南区派出所司机。李新城,男,仁化县董塘镇董中管理区人。1954年5月2日出生,1975年12月参加凡口矿井下挖掘工作,1988年4月2日,参加公安工作,任凡口矿南区派出所民警。高福敏,男,辽宁省新金县人。1956年5月出生,1972年招工进入凡口矿,在采矿充填队担任钳工。邓树清,男,广东英德市人。1957年11月23日出生,1975年8月在凡口矿坑口担任配电工,1982年11月在矿保卫科任经济民警,1985年任矿0厂焊工,1989年任矿供应处司机。
1995年12月4日,在矿区李惠惠小食店,一湖南青年徐金旺因婚恋关系企图拿0炸死其女友杨某。在附近饭店吃饭的温新华、高福敏、邓树清闻讯后马上到现场对徐犯进行劝说,并向凡口矿南区派出所报案。严妙泉、李新城接案后立即赶到案发地点,并对徐犯反复劝说,都无果。温、严、李、高、邓5人,在生死紧要关头,为了保护矿区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抢夺徐犯身上的0。丧心病狂的徐金旺在挣扎过程中引爆了0,5个勇士倒下,英勇献身。他们5人牺牲时,温新华、邓树清年仅38岁,李新城年仅39岁,高福敏年仅36岁,严妙泉只有28岁。1996年,温新华、严妙泉、李新城、高福敏、邓树清5位勇士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