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鼎臣(998~),翁源江镇铺(今新江镇)人,汉台侯梅鋗之子。宋天圣二年(1024),梅与曲江县余靖同中进士。出任于宋仁宗庆历年间(1042~1048),官至殿中丞、殿中省。
梅鼎臣为官刚直廉明,为各官钦敬,宋帝嘉许。他认为没有直言规劝的臣民,则不能真正拥戴皇帝理正朝刚;不坚持正直的言论,则不能成为好部属。他大力提倡修正不良的举止(行为),整治堕落现象。稍有机会,必乘隙进言,以刚正、直言、敢谏闻名于当世。
其子梅佐,继承其父的高风亮节。宋天圣五年(1027)考取进士。父子双进士传为佳话,为世人钦羡。
梅佐官任藤州知府(今广西藤县)。其时藤州辖苍梧、彝戎、杂揉等南越诸域。前任诸官大都是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者,以致民怨沸腾。梅佐到任后,以宽厚仁义对待少数民族的人民。他首先招抚那些与官府作对且较为凶悍的民族,使其诚服。其后,则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取信于民。为体察民情,他常常出入崎岖的山道上,当地人民深受感动。梅佐一生清正廉洁,且能刻苦钻研学问。后与其父合著《大学》、《中庸》讲义,精辟阐述 “格致(格物致知),诚正(诚实正直),修齐(修身齐家),治平(治国平天下)”的道理,详细分析天性人命的旨意,人称“理学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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