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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浚伯


[公元1913年-1953年]

孙浚伯(1913~1953),陕西省澄城县王庄镇人,富农家庭,行伍出身。军统特务,国民党中央军校毕业。民国20年(1931)参加陇东绥靖司令部任马弁。23年提升为排长。26年升任连长,同年9月调一六七师晋升营长。31年后调任谍报队队长、上校参谋,大荔县动员指挥部上校参谋,岐山县 局局长。35年5月调任镇安县长兼“清乡剿共”自卫队总队长。36年5月因报复枪杀案被陕西省政府撤职,解省入狱。

民国35年(1946)5月孙浚伯任镇安县长后,8月2日中原解放军-部队占领镇安县城。孙于9月16日以县政府名义下达密令:“生擒-者赏洋五千万元;生擒0旅长-者,赏洋三千万元;击毙获尸者,折半给赏”。同时指使木王乡长马宅安,保长殷克明截击杀害中原解放军三五九旅干部、战士28人,密令逮捕国际友人森曾太郎。并以“通匪”罪枪杀为解放军服务的国民党保长孟良奇。同时成立“镇安县-自卫总队部”、“情报站”、“清乡工作督导组”,扩编保警队等各种-组织14种,抽中山镇五、六两保500民夫,赶修大坡寨-据点设施;在县城四周山头修筑碉堡;在虹化亭置警钟、警旗监视共产党活动。同年9月25日,镇旬支队、镇旬游击大队占领镇安县城时,孙浚伯率-自卫大队撤踞虹化亭、大坡寨,负隅顽抗,打死游击队参谋、战士2人。10月25日,带自卫队、保警队围剿毛家山、连家沟打死镇旬游击大队侦察组长黄玉伦,烧民房七间。

民国36年(1947),原任西安市西关昆明小学女教师王惠敏,因与镇安县三青团原筹备处主任樊味世之妻张天贞同过事,樊、张夫妻俩为了讨好孙浚伯,拟将王惠敏介绍给孙浚伯为妾。三人预谋以聘任镇安县三青团股长兼县中音乐教师为诱饵,将王惠敏骗至镇安。王到镇安后被孙浚伯软禁在县政府内,强迫同居。王惠敏知道受骗后,哭泣不休,死活不从。孙浚伯无奈,又怕王惠敏回到西安告发,便于同年3月22日强逼王惠敏坠金 。孙浚伯为了掩人耳目,假称王惠敏流产身亡。消息传出,不少人赶来观看,县城镇卫生所所长何平章见状惊呼:“这不是血水呀(红颜料配成的水)!”结果差点被孙浚伯活活打死。不久县参议长李屏之向省政府、省参议会揭露其0、逼死女教师和-等罪行。孙浚伯对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同年5月1日下午5时,孙浚伯经过周密部署,在县城街头和四周布满岗哨,亲率暴徒杨绪堂、杨保君等10余人冲进参议会,议长李屏之等人见势头不妙,急至后院欲翻墙逃跑,李屏之当即被孙浚伯射死在城墙根。暴徒转身又将勤务兵张东成打死在参议会门口,枪杀王德坤于城南坡脚。秘书万武英翻墙逃出,躲在水磨轮子里被搜查活捉-回县政府,毒打后于当晚拖至李屏之死地枪杀。同时指使 局长周寰宇带17人抄了李、万的家,以窝藏罪杀死焦培元,抛尸于河。逮捕参议会会计宋进敏、书记欧阳远长、工役王万成、朱子贵等人。当晚,孙浚伯召开各界人士紧急会议,捏造罪名,假传-密令:“镇安县参议长李屏之串通共产党,企图聚众-,私藏军火、-,图谋不轨,饬即就地枪决”。

事件发生后,第四区督察专员史直带一连兵力驻柞水县城,调孙浚伯一人至柞水汇报工作时缉捕。同时,镇安县副参议长王荫棣与镇安驻陕西省参议员刘南辉奔走呼号,各级新闻界大力揭露孙浚伯的罪行。”在省参议会和全国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对孙浚伯“永远开除党籍,交地方法院制裁”的决议。国民党陕西省高等法院判处孙浚伯“杀人罪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孙浚伯不服上诉国民党南京最高法院,尚未终审,南京解放。解放后孙浚伯在上海被逮捕。1953年8月29日,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以“-杀人罪处死刑”,枪决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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