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羽(1918——1989年),原名吉学武,紫陵乡东紫陵村人。193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至1937年在家乡从事地下革命工作,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区委组织委员,参加了党领导的沁济-,曾任晋豫边沁河独立游击大队大队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一直在山东工作。建国后,任山东省法院党组书记兼副院长、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等职。1953年调东北参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先后担任冶金部杨家杖子矿务局局长、辽宁省有色金属局局长、省冶金厅厅长、省经委主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副省长兼计委主任、抚顺市委-等职。
1967年至1972年苏羽遭到林彪、“-”-集团的破孩,被关押5年之久。
1972年恢复工作后,先后任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工交组副组长、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1979年1月调安徽任省委书记,1983年4月被选为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986年1月退出领导岗位,仍担任省老年大学校长、省老龄问题委员会主任、省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