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公(1886~1975),原名廷弼,字湛尘,武陟县木栾店人。保定高等政法学堂毕业。北洋政府时任北平国会众议院议员、社会律师。早年曾参加反袁世凯称帝和曹锟贿选活动,是孙中山辛亥俱乐部成员。之后历任陕西凤翔县县长,河南省温县县长等职,解放后任许昌市政协常委。
1924年6月,王就任陕西凤翔县县长,8个月后辞职返里。至1929年河南大旱,曾与王文同、刘镇华等成立旅平河南赈灾会,向各界募捐、赈济灾民。1938~1939年,王任河南省第四区专员公署(治所在济源)参议期间,潜心阅读了鲁迅、郭沫若、矛盾等人的著作及《辩证唯物论》一书,初步接受了民主进步思想。1939年出任温县县长时,王向绅士商界,派捐派枪,支援抗日武装。同时动员民众在温县城北用2个月时间筑成一道长三十华里工事以防驻沁阳的日军及伪军的侵犯。
1941年日军占领武陟县后,王不愿为日军干事,携眷迁许昌郊区白庙村定居。日本投降后,由白庙村迁至许昌市内,从事律师活动。1947年春,王以律师身份,对共产党的秘密工作者在政治上,经济上都给予支持和帮助。1947年12月15日许昌第一次解放后,敌我双方处于“拉锯状态”,其间,王想方设法,保护党的领导人安全,从多方面支援解放战争。同年解放开封前夕,王曾受党的委派,亲赴开封,策动河南省主席刘茂恩起义。
解放后,王任许昌市政协常委。1957年3月,河南省政协组织三十多人的代表团赴北京参观全国农业展览馆,王代表许昌市政协参加了代表团,在怀仁堂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1975年病逝,终年8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