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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承渠


[公元1938年-1982年]

鄢承渠

福建省永泰县大洋乡凤阳村人,生于民国27年(1938年)。民国37年,随全家迁居南平东坑乡后谷村,以砍柴烧炭和种菜为业。

新中国成立后,鄢承渠家分到田地,一家人精耕细作,生活逐渐好转,鄢承渠也成为农业生产上一名能手,当选为生产队长,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5年,南平开始筹建磷肥厂,鄢承渠任副厂长。工厂创建初期,条件艰苦,他动员工人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厂,尽力为国家节省建设资金。厂里要搬运机械设备、原材料,缺乏运输车辆,他和工人一起顶烈日,冒严寒,肩抬手拉,把物资从一二十里外搬回工厂。1968年,特大洪水进入厂房,他不顾自已家被洪水吞没,带领群众抢救出大量国家财产。1978年,工厂要新建1座炼肥高炉,鄢承渠本着勤俭办厂、大胆创新的精神,自行设计,依靠本厂职工共同努力,建好高炉。

1982年初,雨水连绵,堆放在露天的煤若继续遭雨淋,不仅流失严重,而且严重影响质量。他带领工人冒雨扛木头、抬铁管,连续苦战一星期,搭成1座400多平方米的竹棚。特大洪灾之后,为尽快恢复生产供水,工人在水泵房排洪时,不料泵房内产生一氧化碳气体,两位工人中毒跌进深井。鄢承渠奋不顾身,跳下井抢救中毒工人。在大家的帮助下,工人安全脱险,但鄢承渠却不幸中毒身亡。

鄢承渠牺牲后,中共南平市委授予他模范共产党员称号,1983年5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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