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寓础(1905~1968)又名何琪、于藻,别号云嵯,笔名语粗、石林。陕西长安人。早年读书时因家贫无力交学费,由于他连年考试都得第一名而获免。192 0年入陕西省立第三中学师范组,1923年毕业后任小学教员。次年得友人方仲如、冯一航资助赴京考入国立北京师范大学。1925年加入旅京陕西学生进步社团共进社,任该社总执行委员兼宣传股主任委员,是共进社后期领导人之一,曾在《共进》半月刊上发表文章多篇,对帝国主义、北洋军阀政府及国民党 、国家主义派进行揭露和抨击。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他撰写文章,以亲眼所见李大钊等群众领袖在枪林弹雨中坚持斗争的事实,驳斥了反动势力捏造的“民众领袖存心险恶,鼓励青年入于死途,自己逍遥事外”的谰言。同年夏,何在北京师范大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0月1日,奉系军阀张作霖以“-”罪名封闭共进社总部,数十名社员被捕,何亦在其中。经中共和共青团组织多方营救,由曾任陕西督军的陈树藩出面保释,才于年底出狱。1927年初转为中共党员,奉派赴陕西绥德省立第四师范,以教员身份作掩护从事地下工作,任中共绥德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后又赴渭南县立中学教书,任中共渭南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1928年参加了渭华起义。亲身经历渭华起义这场革命风暴,何感触良多:由于“领导上的错误”加上“经验缺乏”,使起义没有真正发动群众,没有真正建立群众自己的政权,也没有分土地给农民群众。他在县委扩大会上说:“如果继续这样脱离群众的行动下去,很可能走到连群众也要反对我们的一天。”他的意见未被采纳,最后背了个“退出县常委会”的处分;他到西安向省委领导人陈述,非但未得到支持,还被“开除”了党籍。
离开中共组织以后,何一直恪守“做党的忠实群众”的诺言,在西安、宝鸡、大荔、蒲城等地教育界供职期间,支持青年学生的进步活动,掩护中共党员的秘密工作,曾两次被国民党当局以“共党嫌疑”逮捕入狱。1933年,好友王泰吉拟率十七路军骑兵团在耀县起义,托他寻找中共陕西省委联络。不久,他偕省委派员余海丰到耀县,进行了大量起义前的准备工作。1936年秋,何在蒲城重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为自己八年后再回党的怀抱而无比欢欣。
西安事变期间,何参加了中共代表周恩来与西安各救国团体代表的座谈,聆听了中共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了解了中共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正确决策。不日,西北教育界抗日救国大同盟成立,何为筹备人和大纲起草者之一,当选为教盟第一、二届执行委员,在杨明轩领导下与车向忱、刘尚达、余达夫等人共同起草了《陕西国难教育方案暨其实施办法》。七七事变后,何任中共西安中等学校教职员支部书记,负责教盟和西安中等学校教职员联合会的工作,配合各团体开展抗战初期的民众运动。193 7年下半年,他当选为西安中等学校教职员联合会执行委员,负责总务部工作。同年11月,由何任社长、李敷仁任主编的《老百姓》报创刊。该报内容进步,文字通俗,深受群众欢迎,在陕西甚有影响。1938年何第四次被国民党顽固派逮捕,经西安二中学生-营救而获释。同年秋,国民党顽固派又以“左倾分子”的名义,将何“驱逐”出教育界。年末,他结束了十余年的教书生涯,奉中共组织派遣,先后任孔从洲部秘书、赵寿山部司令部上校秘书,在国民党军队中从事中共地下工作,对团结进步力量、促使部队起义起了积极作用。
1947年夏,何越过-线进入陕甘宁边区,历任延安大学新闻班主任、第一副校长、中共延安大学总支部组织委员等职。
1949年初南下韩城,负责延大分校工作。5月20日西安解放,同月担任中国民主同盟西北临时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6月初何即担任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中共党组成员。当时百废待兴,市府机构尚不健全。他主持建立了必要的规章制度,并在全市秘书工作会议上讲授业务知识,使一批新的秘书干部迅速成长起来;他重视做好-工作,1952年兼任西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委员会主任,定期召开局长、办公室主任会议,检查-工作,并召集非中共人士会议征求意见;他对文物古迹的保护也花费了不少心血,曾多次提出古城墙的保护问题;西周车马坑、半坡遗址等古迹发现后,他力促各方采取措施,妥善保护。他律己甚严,生活俭朴,从不要求特殊照顾,曾五次让出较好的办公室,最后迁到不足十平方米的房内工作。1960年,物资供应紧张,他首先将照顾给自己的牛奶、鸡蛋裁掉。1965年12月,在政协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被选为副主席。
“文革”开始后,何身患重病仍被游街、批斗,直到1967年秋确诊患胰腺癌卧床不起,方住院治疗。在外调人员向他索取有关材料时,他不管对方如何训斥、纠缠,从不违心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保持了共产党员应有的气节和品质。1968年3月8日在西安病逝。
生前著述有《中国共产党奋斗简史》《社会学讲授大纲》《国家与政治》及讲义多种,并写有《西北教育界抗日救国大同盟的一些情况》等回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