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原副总参谋长。
何正文同志是四川省通江县人,1932年参加游击队(后改为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历任司务长、班长、排长、手枪队副队长、连长兼军事教官等职,参加了反击敌人对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三路围攻、六路围攻等战役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参谋、游击纵队副纵队长兼大队长、副营长兼军事主任教员、团参谋长、军分区参谋长、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等职,参加了“百团大战”、邢(台)沙(河)永(年)等数十次战役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他先后任纵队参谋长兼旅长、太行军区参谋长、军分区司令员、师长等职,指挥部队参加了邯郸、温县、博爱、会兴、鲁山、登封等战斗和淮海、渡江、挺进大西南等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师长兼军分区司令员、川东军区参谋长、四川军区参谋长、成都军区副司令员等职。“文革”中,他与林彪集团进行了坚决斗争。他1974年出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后,为全军的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工作,为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何正文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六、七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他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何正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0年9月2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