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维德(1902~1977)陕西绥德人。少时上过三年冬学,后在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一面当校工,一面学文化。17岁时曾带领乡亲反对财主霸占水源,深得乡亲们称赞。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5月经霍学光介绍,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大革命失败后,历任中共绥德东区区委书记、绥德县委书记等职,参加领导农-动、-。1927年义合一带下了一场特大冰雹,庄稼颗粒无收,官府照旧催收“烟亩税”。霍组织并带领1000多名受苦乡亲冲入区公所进行抗税斗争,逼得区长只好答应暂停催收,呈报减免。1935年初当选为陕北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中共中央长征到达陕北后,任陕北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工农监察部部长、陕甘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抗日战争开始后调任中共关中分区委员、关中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1939年10月回延安,12月被陕甘宁边区政府任命为财政厅厅长,1941年11月边区二届参议会后,南汉宸被任命为财政厅厅长,霍改任副厅长兼粮食局局长。他积极设法增加财政及粮食收入,保障边区党、政、军、学的一切费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征收公粮方案,努力减轻群众负担。随着大生产运动的发展,延安近十万党、政、军、学的生活供应问题得到了改善,霍也在实践中成为理财的行家里手。1945年4月至6月,霍抱病参加中共七大。七大后南汉宸调离,霍又接任边区政府财政厅厅长。1948年后担任西北新区政策研究团团长、晋南行署副主任。1949年8月,他随第一野战军进入兰州,担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行政公署第一副主任。
1950年2月,霍调任西北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他自带行李,深入工地,与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吃住在一起,亲自领导修复了兰州铁桥、泾川桥、游龙桥、鸡头关桥等重点桥梁。他驱车数万里,顶酷热、冒风沙,实地察看了从乌鲁木齐到霍城、从霍城到伊宁的公路线路和路段,还一段一段地踏勘了甘青公路和兰州到天水、天水到宁强等公路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就地研究解决。霍在担任西北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两年零九个月中,西北地区公路通车里程,1951年较1950年增长46.9%;1952年上半年公路客货总运输量超过1950年全年的46%。
1952年11月,霍调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党组书记,兼甘肃省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1954年6月任中共甘肃省委第二书记,12月任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1955年2月又兼任甘肃省人民委员会财粮贸办公室主任,6月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在此期间,他为甘肃省工农业的发展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56年9月,霍当选为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下,他团结非中共人士和少数民族干部,与省人民政府(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省长)邓宝珊以及副主席(副省长)马鸿宾、黄正清等一起,领导甘肃人民开展社会主义改造,掀起经济建设0。1958年,霍针对“-”在甘肃造成的农民外逃、死亡等严重后果,向省委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结果在次年召开的省委二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上被斥为“右倾”“ ”首领,受到撤销省委副书记、省人委副省长的错误处理。1960年12月新成立中共西北局在兰州召开会议,刘澜涛宣布为霍平反、恢复党政职务。然而在1962年12月的省委三届四次会议上,又指斥霍进行“0党”的活动,再次受到错误处理,后被送到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65年12月,霍奉调任政协山东省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文革”开始后,霍被诬为“三反分子”,遭受打击和破孩。1974年7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196 2年年底对他的处分决定。1977年6月14日与世长辞。山东省革命委员会追认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