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义(1910~1966),原名苗存模,木头峪乡木头峪村人。佳县农民革命武装斗争领导人。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起任木头峪村党支部委员、支部书记。1932年参加革命工作,任区委委员,10月,党组织安排他到坑镇张东蛟民团当教练,秘密开展革命活动。1934年2月初,子义获悉敌人在农历年关前要到县南捕杀共产党人,立即向县委和陕北特委汇报。特委派马佩勋、高长久等指挥联合行动。2月6日(1933年农历12月23日)晚,里应外合,举行了震动陕北的“木头峪-”。1934年7月,参加了由谢子长指挥的清涧河口战斗,身负重伤后离开部队,在公安司法战线工作,先后任绥德专区公安处处长、陕北省保卫局局长、陕西省公安厅厅长、省委常委、省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等职。
1957年,在中央整风大会上,第一个揭发问题,被毛泽东誉为“武秀才”。1960年,以中央慰问团成员身份去西藏拉萨观光。“文革”中受到冲击,1966年7月16日被破孩致死,时年56岁。1979年8月4日,陕西省委为刘子义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