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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直


[][公元1501年-1559年,明代商人兼海盗]

汪直(1501年4月3日-1559年),明朝南直隶徽州歙县人,又名五峰,号五峰船主,明代海上贸易商人,著名海盗。

在 传入日本的事件中为关系人物而有较大历史知名度。明政府的海禁政策使得海上贸易中断,汪直召集帮众及日本浪人组成0团队,自称徽王。

后时任浙直总督胡宗宪徽州绩溪人)和其幕僚徐渭主张对其招安,但却被时任浙江巡按使的王本固追究其所犯下的罪行被杀。

汪直(1501年4月3日-1559年12月25日),误传王直,明朝人士,又名五峰,号五峰船主;明代海上贸易商人,著名海盗。徽州歙县雄村拓林人,在 传入日本的事件中为关系人物而有较大历史知名度。生有异象,据明代万历年间《歙县县志》记载,相传王直在出生时,其母汪氏曾梦见有大星从天上陨入怀中,星旁有一峨冠者,汪氏遂惊诧地说道:“此弧星也,当耀于胡而亦没于胡。”“已而,大雪纷飞,草木皆为结冰。稍长后,汪直闻听母亲讲述关于他降生时的异兆,独窃喜曰:‘天星入怀,非凡胎也;草木冰者,兵象也。天将命我以武显乎?’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

嘉靖十九年(1540年)汪直乘明朝海禁政策松缓之时,与同乡徐惟学、叶宗满等人一同赴广东进行海外贸易,“置硝黄丝棉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牟取暴利。由于海外贸易在当时为非法活动,一开始汪直加入徽州府歙县同乡的许栋集团,召“诱佛郎机夷,往来浙海,泊双屿港,私通贸易。”许栋和李光头相继被明军朱纨剿灭,汪直遂另起炉灶,自立为船主。“遂起邪谋,招聚亡命,0倭奴多郎、次郎、四助四郎等,造巨舰,联舫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驰马。”汪直成为当时东亚一个大型武装海商集团的首领,并接受日本战国大名松浦隆信的邀约,以九州外海属于肥前国的平户岛(属今长崎县)并以日本萨摩国的松浦津为基地,从事海上贸易。后来朱纨任浙江巡抚后,推行严厉的海禁。无法充分进行贸易活动,特别是在走投无路时,迫于日本外商的压力,纠合亡命之徒,以宁波双屿为大本营,进行武装0,号称“五峰船主”。明朝朝廷多次派兵围剿,都是败多胜少,收效甚微。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定居日本平户(今属日本长崎县),自称徽王。据田汝成《汪直传》载:汪直“据萨摩洲之松津浦,僭号曰宋,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汪直吞并福建海盗首领陈思盼。汪直将大本营移到日本的松浦津,自称徽王,并不时派部下引导倭寇袭击中国内地。当时“海上之寇,非受(汪)直节制者,不得存”。海禁严厉的明朝兼有海盗(倭寇)的活动,有大量是中国沿海居民,由商、民转为寇、盗。

开始时,汪直仍对朝廷抱有极大的期望,在地方官员默许“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动配合官府,十分卖力,平定了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并试图在舟山沥港重建双屿港的繁华。然而明廷背信弃义,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一个深夜,总兵俞大猷率官军偷袭沥港围歼汪直。汪直遣徐海陈东、萧显、叶麻等勾结倭寇,后败走日本。双屿港与沥港的相继覆灭,让浙江的国际海上贸易网络遭受重创。自此,明清时代的浙江沿海再无和平经营之海商的容身之地。

汪直在沿海活动的最后目的,是“要挟官府,开港通市”。这八个字的含义十分清楚,要求政府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0贸易合法化。在当时的形势下,这个要求是合理的。随着葡萄牙商人、西班牙商人的东来,已经把中国卷入“全球化”贸易的漩涡之中,海禁政策与此格格不入,朝贡贸易又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海外贸易的增长速度。汪直虽然带有谋求私利的动机,但是他对于国际贸易形势的判断比那些保守的官僚更胜一筹。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胡宗宪受命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官至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福等处军务,负责东南沿海的抗倭重任。为招降汪直,胡宗宪先将汪直的0妻儿放出监狱,优裕供养,后遗使蒋州和陈可愿至日本与汪直养子王滶(毛海峰)交涉,遂见汪直,晓以理,动以情。当得知亲人无恙,他不禁喜极而泣,并向来使诉苦:“我本非为乱,因俞总兵图我,拘我家属,遂绝归路。”而对于通商互市的承诺,他更加无法抗拒。汪直表示愿意听从命令。汪直将蒋洲留在日本,为表示诚意,他命毛海峰护送陈可愿回国面见胡宗宪,具体商量招抚和通商互市事谊。胡宗宪厚抚毛海峰,使汪直消除了疑虑。

胡宗宪慰劝汪直至杭州谒巡按王本固,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二月五日被王本固诱捕,据《倭变事略》载:三司集议时曰:“汪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0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明世宗实录》卷478载:胡宗宪谓:“(汪)直等0倭夷,肆行攻劫,东南绎骚,海宇震动。臣等用间遣谍,始能诱获。乞将直明正典刑,以惩于后。宗满、汝贤虽罪在不赦,然往复归顺,曾立战功,姑贷一死,以开来者自新之路。”明世宗下诏:“直背华勾夷,罪逆深重,命就彼枭示,宗满、汝贤既称归顺报功,姑待以不死,发边卫永远充军。”

汪直至死也不肯承认勾结倭寇入侵之罪,早先面对胡宗宪的指责,他便反驳道:“总督公之听误矣!直为国家驱盗非为盗者也!”下狱时亦连声追问:“吾何罪?吾何罪?”还写下了《自明疏》,他首先说明:“窃臣(王)直觅利商海,卖货浙(江)、福(建),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绝无0党贼侵扰事,情,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屡立微功,蒙蔽不能上达,反罹籍没家产,臣心实有不甘。”接着他向朝廷报告日本的情况;“日本虽统于一君,近来君弱臣强,不过徒存名号而已。其国尚有六十六国,互相雄长。”而且他们也在搞海禁,“夷船”(外国商船)已经很少来了。最后他向皇帝恳请:“如皇上仁慈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驰驱,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也就是说,把广东允许开放通商口岸,设立海关收取关税的做法,推广到浙江沿海,并且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所谓“倭患”就可以得到解决。

历数自己剿贼的功劳后,他仍祈求皇上开放海禁,并承诺“效犬马微劳驰驱”,愿为朝廷平定海疆。”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斩首于浙江省杭州府宫港口,临刑前见儿子最后一面,子抱持而泣,汪直拿一根髻金簪授其子叹曰:“不意典刑兹土!”伸颈受刃,至死不挠。其妻子被赏给功臣之家为奴。毛海峰得知汪直下狱后,诛杀肢解人质夏正,噩耗传来,胡宗宪“亲临海边望祭之,恸哭不已,军将皆堕泪不能仰视。”

汪直被处死后,由于群龙无首,倭寇之患又严重起来。据《国榷》卷62载:谈迁云:“胡宗宪许汪直以不死,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汪直死前所说的“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一语成谶,很快“新倭复大至”。闽广遂成倭患的重灾区。后来其义子毛海峰在岑港被明军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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