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槐(公元1809—1864年)桐木镇王二村人。其家田产颇丰,年收稻谷万石。
清咸丰初年,李芳槐杀死桐木南山寨魁覃大士,自立为寨主。将其下属分立赞画、千长、百长、二十长等头目,管辖数百兵马,控制那隘、大坟、上里、下沦等方圆数十里圩场,征收圩税,并向富户征收钱粮以供军需。泰山村地主韦绍缄拒绝纳粮,被李芳槐没收田地另租给无地农民耕种。
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 ,天大旱。富户囤积粮食、道上饿死者甚众。次年6月,南山寨大起英雄会,连结大乐、中平各地土霸近万人,出劫修仁、荔浦、阳朔等县官府和富户,将所劫财分给附近贫苦人民。同年秋,李芳槐曾派千长莫景升率兵袭击大乐民团。莫获大胜,遂驻大乐,征收当地的圩税。
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柳州府派兵前来镇压南山寨。李芳槐率兵迎战官兵。官兵不敌,败走。
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外地盗贼过南山寨,李芳槐擒拿数十名,押到桂林。省府以其擒贼之功,授予守备千总之职。李芳槐遂赴桂林受职。
第二年,李芳槐辞职回家。同治三年十一月初六日(公元1864年12月4日) ,李芳槐随人前往大乐圩-;行至半路,被同行者开枪打死,时年5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