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鸿韶(1853~1923),字晋卿,寺村乡大井村人,少时曾师从郑献甫读书。清光绪五年(1879年)考中举人,次年中进士,先任翰林院庶吉士,后改任山西长子县知县。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升任云南楚雄永昌府知府,后调任云南迤西道(即腾越关道)道尹。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二日(1905年3月7日),清政府委派石鸿韶与英驻腾越领事列敦会勘中缅北段边界,由于石鸿韶昏庸失职,在他所划的“绿色线”图,大体上以小江边为界。云南社科院《研究集刊》评论石鸿韶所划边界是:“片马、派赖、茨竹等地已划入中国境内,然而小江以外的土地却完全置之不顾,因而,国人咸咎石鸿韶勘界失地,贻误边疆,内外滇人,一致呼吁,石因此革职”。后还乡居住。民国12年(1923年)11月22日病逝于大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