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玄天(1906—1968),曾名建中,金秀镇六拉村人,茶山瑶。陶致力于民族团结,带头贯彻执行《大瑶山团结公约》,为瑶山各民族和睦相处作出积极贡献。
陶玄天年轻时,在本村私垫求学一年多,因家境贫困而中途退学。
1943年, 陶玄天加入中国国民党,后不满国民党反动派-,仅交过2次党费,就脱离了国民党组织。
解放后,陶玄天不为国民党土匪0,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乐于为民众办事。
1951年, 陶当选为六拉乡乡长;次年2月,又当选为金秀区副区长。在任期间,他主张民族团结,带头执行《大瑶山团结公约》,说服瑶族头人放弃在瑶山的特权,团结瑶族各支系及壮、汉族人民。1952年3月,陶由于促进民族团结的成绩显著,被评为县甲等团结模范。
1956年6月, 陶玄天当选为大瑶山瑶族自治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更加任劳任怨地为各族人民工作,经常跋山涉水,深入瑶山各地了解民情,帮助解决困难,为瑶族人民所称赞。
陶玄天于1968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