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之元(?~593年),字不详,南朝陈庐江灊县(今霍山)人。生年不详,卒于隋文帝开皇十三年。幼好学,有才思。居丧过礼,为梁司空袁昂所重。天监末,表荐之,因得召见。起家太尉临川王扬州议曹从事史,寻转主簿。及昂为丹阳尹,辟为五官掾。寻除信义令。太建中,历湘州刺史,始兴王叔陵谘议参军。及叔陵诛,之元屏绝人事,著《梁典》三十卷,移居常州之晋陵县,卒于家。
何之元为常州何姓始祖,迁常至今已有1415年之久,子孙已繁衍至五十二世,至今常州四乡何姓大部分为何之元后裔。据何氏家乘《统宗图说》载:“湘州公卜筑何墅,居晋陵者,盖自公始,其后子孙延繁而或处湖湘,或迁闽粤,或徙平江,近则京口、澄江、阳羡、梁溪,俱有分支,而居晋陵故里者,分徙郡之四乡矣。”
同年(公元593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