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正平(1895-1935),安徽六安人。中国共产党员。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鄂豫皖红军第四军第十一师参谋主任、第三十军参谋主任、第四方面军总指挥部参谋处主任、红军部司令部第四局局长。在红军长征过草地时因病牺牲。
1928年,参加革命。1930年,在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五军中工作。先后任红四军第十一师参谋主任、红三十军参谋主任。1932年10月,随部队从鄂豫皖根据地撤退,于12月中旬,到达汉中。为开辟革命根据地积极向总部提出进军四川的建议。坚决拥护翻越天险大巴山的决定。他与战士们同甘共苦,坚持战斗,于12月25日一举解放四川通江县城。1933年1月,解放南江和巴中县城,使红四方面军在川北初步站稳了脚跟,并着手扩大川陕根据地。不久,调任红四方面军总部参谋主任,负责指导全军作战和后勤供应。6月底,红四方面军原4个师扩编为4个军。同年10月底,根据地发展到东起城口,西抵嘉陵江,南达营山、渠县,北至陕南的镇巴、西乡、宁强,面积42000多平方公里,人口700余万,共建立22个县和1个市的苏维埃政权。1933年11月至1934年9月间,红四方面军彻底粉碎国民党四川省“剿匪”总司令刘湘20余万人的“六路围攻”,计毙伤敌军路司令(相当旅长)郝耀廷及旅长以下官兵60000余人,俘敌旅长以下官兵20000余人,缴枪30000余支,炮百余门,击落敌机1架。1935年秋,一、四方面军汇合后,他调任红军总司令部四局局长,率领四局干部战士和直属部队集中力量进行红四方面军的后勤工作,以及补充兵员,动员向导带路,为部队长征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由于长期战争的操劳,加之医疗条件差,他的肺结核病日趋严重,于1935年在长征途中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