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1918~2006)又名陈仲文。完县(今顺平)大恩村人。幼年在本村小学和县立高级小学读书。在完县高小读书时,积极参加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革命活动。1934年考入保定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因参加驱逐校长萧汉三的 斗争,被校方开除。改名后考入保定第六中学。1936年曾组织该校抗日民主解放先锋队,开展反对国民党当局“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活动。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参加抗日活动,1938年7月,由晋察冀三地委分配到中共完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两个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4月任中共望都县委社会部部长兼公安局局长。1942年4月任中共云彪县委书记,领导抗日军民在云彪县所属的坛山、张各庄等边缘地带开展游击斗争,根据晋察冀军区提出的“敌进我进”、“到敌后之敌后去”的斗争方针组织武装工作队,到敌人暂时控制的村庄发动群众,除奸反特,恢复抗日政权和群众团体组织。组织地方部队和民兵对敌开展斗争,创造了固现、宰庄地道战、前庄子村落战的优秀范例。1944年10月调任三地委宣传部部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调晋察冀中央局宣传部工作。张家口解放后任市委常委,后去宣化龙烟铁矿任党委书记。后任中共龙(关)崇(礼)宣(化)县委书记,中共冀察地委副书记,中共宣化市委书记兼军管会主任。1949年2月随解放大军南下接管了湖南省衡阳市,任市委副书记兼军管会副主任。后任会同、蓝江地区(今怀化地区)地委副书记、书记,军分区政委,参与指挥了湘西剿匪斗争。1953年国家确定大批干部向工业战线转移,刘昌先后在国防工业八六一厂、一○七厂、七八六厂任厂长、党委书记。1962年后到国家交通部工作,先后在工业局、公路运输局、计划局等单位任职。“文革”结束后,任交通部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部部长、交通部党委纪律检查组组长等职。2006年1月4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