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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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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斯洁(生卒不详)字峨山。易州(治今易县)人。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中进士,授礼部仪制司主事,改任祠祭郎中。当时,权相严嵩持政,尚书欧阳某追随严嵩,刘斯洁不畏权贵,在朝廷面前屡次与其争执。欧阳某非常恼恨,但刘斯洁从不计较,态度依然如故,人们都敬佩他的为人,曾有藩府奏求优伶,且夜赠千金,为其祝寿,他严词拒绝。后任浙江参议、四川副使、山东布政使。贵州一带土著首领专横暴戾,朝廷想派清廉能干、有威望的人去制之,于是刘斯洁被调往云南。当地产象、犀等物,珍贵异常,价值堪称天下第一。他认为,“制骄莫如守礼,守礼莫如先行廉”,于是发布法令,对其整治。土著首领凤继祖杀明朝廷总管,廷臣多持招抚意见。刘斯洁力主镇压,并与巡抚策划,将凤继祖擒杀之。

万历年间(1573~1620),刘斯洁升佥都御史,巡抚四川,这一带的-污吏望风辞官而去。九丝地区都统依仗地势险要,有恃无恐,巧立名目,鱼肉乡民,收乡丁岁饷达34万余两,米12600石。刘斯洁发檄文平定九丝,犒赏士卒,军容大振。被提升为副都御史,协堂院事,不久又提升为兵部右侍郎。万历六年(1578),巡抚江西,革除杂税,平等纳税,甚得人心。权相居正嫉妒尚书朱衡,让刘斯洁伺机弹劾,他笑着说:“我哪能为了献媚而杀人呢?”后任南京礼部尚书。他居官多年,品行高洁,卸任后回易州,闭门督课子弟,研究儒学。曾为万历年间续修《易州志》做序。万历八年(1580),修易州城,并为万历修城记碑撰文。在易州居住28年,逝于家中,葬易州高村。著作有《太仓考》10卷。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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