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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业


[南北朝][?-575年]

孟业(?~约575)字敬业。南北朝时期巨鹿安国(今安国东)人。家本寒微,少时为州吏,性格廉谨。同僚侵盗官绢,分30匹给他,拒而不受。魏彭城王元韶为定州刺史,以孟业为典签。孟业惟有的一匹马瘦死,元韶因孟业家贫,令州府官吏同食马肉,欲厚相酬报,孟业固辞不受。元韶开玩笑说孟业追求名誉,孟业说:我为典签,是州中要职,诸人欲相贿赡,只是患没方便名目,今晚食肉多收价值恐致聚敛,有损声名,所以不敢从命。后被人诬告,出行外县事,大丞相高欢知道后写信谴责元韶。后元韶离任,孟业亦随还,赠送一无所受。元韶为并州刺史,孟业复为典签兼长史。

北齐天保初年(550),清河王高岳为司州牧,召孟业为法曹。孟业身材矮小,及谒见,高岳鄙薄其矮小,笑而不言。后见孟业处理政务,始称赞其决断之明。补河间王郎中令,清贫自守,未曾有失,为齐文宣帝高洋所知,任为中书舍人,文宣帝见孟业羸老,质性敦朴而平缓,未重用。因敷奏失所,受到谴责。皇建元年(560),累迁东郡(治今河南滑县东)太守,以宽惠著名,境内有丰年。河清三年(564),敕民间养驴,催办甚急。孟业为救急而动用库钱,被宪司弹劾。被捕之日,郡人泣而相随,迭相慰问,不少人到朝廷替孟业诉冤。皇帝命仍放还,郡中父老长途相迎接。后为广平(治今河北永年东南)太守。约在武平六年(575),为太中大夫,加卫将军,不久去世。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同年(公元575年)去世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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