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志夔
牟志夔,南溪县人。明朝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做过山西巡抚、都察院都御史等官。曾经为南溪城西的桂溪桥撰写了《桂溪桥碑记》。
明朝万历四十三年(1615)七月十八日,牟志夔以巡盐御史的身份上奏:按祖训规定,亲王每年食盐三百引(每引二百斤),都在封地办支,从来没有舍近求远,从二千里以外的地方支付的先例,而且现在亲王申请了一千三百引,大大超过以前的额定之数,这些都是非法的。明神宗没有答复他的奏请。
牟志夔曾经是大宦官魏忠贤的党羽,故意扣压诏令拖延时间,致使东林党人、政治家-星晚年含冤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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